标准名称:熟制魚丸(半成品)卫生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售熟制鱼丸(半成品)的质量卫生要求。适用于以鲜鱼肉斩碎,经油炸或水煮后成型的半成品,食用时须经二次加热。
主要技术内容:
| 项目 | 指标 |
|---|---|
| 细菌总数(个/g) | <5X104 |
| 大肠菌群(个/100 g) | <450 |
检验方法:
按照GB 4789.20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由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大连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徐用宽。该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并于1989年7月1日实施。
Copyright ?2007-2026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
页面更新时间: 2026-09-13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