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与 EN 14399-1 和 EN 14399-2 一起,规定了高强度 HR 系统(螺钉+螺母)结构钢螺栓的要求,该螺栓为扁平型,螺纹直径从 M12 到 M36,质量等级为 8.8/8 或 8.8/10 和 10.9/10,适用于预应力组件。符合本标准的螺栓(螺钉+螺母)设计用于承受至少 0.7 fub × As 的预紧力(符合 EN 1993-1-8(欧洲规范 3)),并通过螺钉的塑性伸长实现延展性。为此,组件必须具有以下特性:标准螺母高度(样式 1),参见 EN ISO 4032;螺钉的螺纹长度符合 ISO 888 标准。符合本文件的螺栓(螺钉 + 螺母)包括符合 EN 14399-6 或 EN 14399-5 标准的垫圈(仅在螺母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