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为汽油中铅总量的测定方法规定了浓度范围为 0.0026 至 1.321 g Pb/立方分米(或 0.010 至 5.0 g Pb/美制加仑,或 0.012 至 6.0 g Pb/英制加仑)的浓度范围。
1.1.1 方法 A 和 B 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026 至 1.321 g Pb/立方分米(0.10 至 5.0 g Pb/美制加仑)。方法 C 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0026 至 0.1321 g Pb/立方分米(0.010 至 0.500 g Pb/美制加仑)。
1.1.2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不受汽油成分和铅烷基化物类型的影响。
1.2 方法 A 曾载于现已作废的 ASTM D 2599 标准的第 5—10 节。方法 B 曾载于现已作废的 ASTM D 2599 标准的第 11—16 节。方法 C 曾载于现已作废的 ASTM D 3229 标准的第 17—23 节。
1.3 以 SI 单位表示的数值视为标准值。以克/美制加伦表示的铅含量在 USA 监管体系中为优选值。应注意,在其他国家可能采用其他单位。
1.4 本标准未规定与实施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制定适用的安全规则和职业健康规程,并在使用前确定相关立法限制的适用性。关于:μ匦杂跋斓母晗感畔⒓ 5、6、11 和 18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