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351-2:2007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07-07-01。
EN 351-2:2007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71.100.50 木材防护化学药品,79.040 木材、原木和锯材。
EN 351-2:2007 木材和木基制品的耐用性.防腐剂处理过的实心木材.第2部分: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分析用取样指南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EN 351-2:2023 。
EN 351的本部分提供了关于获取防腐剂处理木材样品以确定木材防腐剂的渗透和保留的一般程序的指导。 EN 351的本部分适用于经防腐剂处理的实木的生产,包括胶合层压木材,适合使用在 EN 335-1 中的使用等级定义的服务条件下。 然而,EN 351 本部分中提供的采样指南可适用于对使用中的处理过的木材进行后续检查。
| 术语 | 描述 |
|---|---|
| 活性成分 active ingredient(s) | 包含在木材防腐剂产品中,赋予其对生物劣化因子特定活性的单个或多种化学化合物。 |
| 分析区域 analytical zone | 为评估是否符合保留量要求而进行分析的防腐处理木材部分。分析区域取自木材的侧面,采样深度取决于木材种类和处理水平。 |
| 批 batch | 明确可识别的防腐处理木材单元集合,这些单元是按照相同的定义渗透和保留量要求制造的。 |
| 电荷/处理批次 charge | 在单次操作中一起进行防腐处理的所有木材。 |
| 复合样品 composite sample | 根据所选采样计划,从批中选取的采样单元(3.9)所衍生的所有测试样品的集合,用于确定保留量。 |
| 开槽 incising | 对木材侧面进行 puncturing(穿孔)的程序,作为辅助手段以确保防腐剂更深层和更均匀的渗透。 |
| 渗透要求 penetration requirement | 木材防腐剂的活性成分(3.1)被要求渗透木材的最小深度。 |
| 保留量要求 retention requirement | 分析区域内所需的木材防腐剂产品负载量。保留量要求通常以克/平方米(表面处理工艺)或千克/立方米(渗透处理工艺)表示。 |
| 采样单元 sampling unit | 从防腐处理木材批(3.3)中取出的一单元(例如一根杆、一块板、一根栅栏柱)防腐处理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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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stner 钻头 无特定型号 | 用于从侧面取样以测定保留量的钻头,可产生薄刨花并形成侧壁光滑、平底且面积明确的孔。 |
| 增量钻 最小直径 5 mm | 用于从木材中提取芯样以测定渗透深度的锐利钻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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