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不包括电阻类型的镇流器(以下简称“镇流器”)的性能要求,额定电源电压在 50 Hz、60 Hz 或 50/60 Hz 时可达交流 1 000 V,额定二次电压可达与 JIS C 7601 中规定的荧光灯和 JIS C 7605 中规定的低压汞杀菌放电管(以下简称“灯”)相关的电压可达 1 000 V。它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零部件,例如电抗器、变压器和电容器。本标准也适用于 JIS C 7601 或 JIS C 7605 中未规定的照明荧光灯镇流器。 JIS C 8147-2-3 中规定的用于高频工作的管状荧光灯的交流供电电子镇流器不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注:有关安全要求,请参见 JIS C 8147-1 和 JIS C8147-2-8。注2:与本标准对应的国际标准及对应程度符号如下。 IEC 60921:2004 管状荧光灯镇流器---性能要求和修订 1 (2006) (MOD) 表示 JIS 与相应国际标准内容一致程度的符号为 IDT(相同) 、MOD(修改)和 NEQ(非等效)根据 ISOfIEC 指南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