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EN 1999 的范围 (1)P EN 1999 适用于铝制建筑、土木工程和结构工程的设计。它符合 EN 1990 - 结构设计基础中给出的结构安全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和要求、设计和验证的基础。 (2) EN 1999 仅涉及铝结构的抗力、适用性、耐久性和耐火性的要求。不考虑其他要求,例如有关隔热或隔音的要求。 (3) EN 1999 旨在与以下标准结合使用: – EN 1990“结构设计基础” – EN 1991“结构作用” – 与铝结构相关的欧洲建筑产品标准 – EN 1090-1:钢结构和铝结构的施工 – 第 1 部分:结构部件合格评定要求5 – EN 1090-3:钢结构和铝结构的施工 – 第 3 部分:铝结构的技术要求5 (4) EN 1999 分为五个部分:EN 1999-1-1 铝结构设计:一般结构规则。EN 1999-1-2 铝结构设计:结构防火设计。EN 1999-1-3 铝结构设计:易疲劳结构。EN 1999-1-4 铝结构设计:冷弯结构板。 EN 1999-1-5 铝结构设计:壳体结构。 1.1.2 EN 1999-1-4 的范围 (1)P EN 1999-1-4 给出了冷成型梯形铝板的设计要求。它适用于由热轧或冷轧板材或带材制成的冷成型铝产品,这些产品已通过冷轧成型或压断等工艺进行冷成型。由冷成型板制成的铝结构的制造方法在 EN 1090-3 中进行了介绍。注:本部分中的规则是对 EN 1999-1 其他部分规则的补充。 (2) 还给出了使用铝板作为结构隔板的应力蒙皮设计方法。 (3) 本部分不适用于冷成型铝型材,如 C 型、Z 型等型材,也不适用于冷成型和焊接的圆形或矩形空心型材。 (4) EN 1999-1-4 给出了计算设计和测试辅助设计的方法。计算设计方法仅适用于材料性能和几何性能的规定范围,这些范围有足够的经验和测试证据。这些限制不适用于测试设计。(5)EN 1999-1-4 不涵盖执行和维护期间的负载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