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a)定义了建筑物及墙体、地板、门窗等建筑构件的空气隔声性能的单一数值评价量,b)评价建筑物内噪声、室外交通噪声等各类噪声。考虑到噪声源的光谱距离,定义要添加到单个数值评估器的调整项;本节规定了根据 1 的结果确定上述评估量和调整项的值的方法; /3 倍频程或 I 进行的倍频程测量。 通过使用本标准规定的单一数值评价量,可以评价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也可以简化各种建筑规范中声学要求的规定。对于单个数值度量的值。根据每个目的来决定。本标准规定的单个数值评价量是根据1/3倍频程或每个倍频程的测量结果获得的。然而,对于 JIS A 1416 中规定的声音传输损失的实验室测量,单个数值是根据 1/3 倍频程测量的结果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