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351 的本部分根据防腐剂渗透性对经过防腐剂处理的木材进行了分类,并就保留率分类提供了指导。
这些应作为指定特定产品防腐处理的基础。
EN 351 的本部分包括有关工厂生产控制和标记的条款。
EN 351 的本部分适用于经防腐处理的实木(包括胶合层压木材)的生产,适用于 EN 335-1 危险类别定义的使用条件。
它不适用于对使用中的经过处理的木材进行任何后续检查。
EN 351 的本部分适用于保护木材免受破坏木材和毁坏木材的真菌、昆虫和海洋生物的侵袭。
EN 351 的本部分不考虑经过处理的木材的其他特性,例如气味、腐蚀性以及与其他材料的兼容性。
它也没有从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角度考虑任何属性。
EN 351 的本部分不适用于用配方处理的木材,该配方应用于使用中的木材,以消除或控制现有的真菌或昆虫侵扰,或防止绿色木材中的变色真菌或昆虫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