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569-2019由山东省地方标准 CN-DB37 发布于 2019-05-29,并于 2019-06-29 实施。
DB37/T 3569-201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72 一般灯具,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DB37/T 3569-2019 绿色照明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DB37/T 3569-2019 。
* 在 DB37/T 3569-2019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照明LED灯具中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双端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额定功率 2 W~60 W 范围内,额定电压为 AC220 V、频率 50 Hz,不具有外加光学透镜的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 ——额定功率 125 W 以下,额定电压为 AC220 V、频率 50 Hz,带 G13 灯头、用于替换相同灯头而不需要对灯具进行任何改动的双端 LED 灯; ——额定功率 5 W 以上,额定电压为 AC220 V、频率 50 Hz,以 LED 为光源的 LED 筒灯,不包括使用 LED 灯的筒灯; ——额定功率 60 W 以下,额定电压为 AC220 V、频率 50 Hz,灯头符合 GU10、B22、E14 或 E27 要求的反射型自镇流 LED 灯; ——额定电压 AC220 V、频率 50 Hz 的道路和隧道照明 LED 灯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备调光功能的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双端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LED灯具等绿色照明LED灯具。 本标准适用的LED灯安全、电磁兼容、性能及光通维持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 术语 | 描述 |
|---|---|
| 绿色照明 Green Lighting | 绿色照明是指以消耗较少的电能达到明显减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能够获得的光照清晰、柔和且不产生紫外线、眩光等有害光照,不产生光污染的照明方式,同时照明灯具在寿命终止后,产品的部件分解后在不污染环境的同时可以回收再利用。绿色照明包含高效节能、环保、安全、舒适、可回收再利用5项指标,不可或缺。 |
| 绿色照明LED灯具 Green Lighting LED Lamps | 符合绿色照明所有指标,以LED为光源的绿色照明LED灯具,包含但不限于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双端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LED灯具。 |
| LED灯(具)初始光效 The Initial Luminous Efficiency of LED Lamps | 评定LED灯(具)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是LED灯(具)初始光通量与实测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 |
| LED灯(具)能效限定值 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 of LED Lamps | 允许LED灯(具)的最低初始光效值。 |
| LED灯(具)节能评价值 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LED Lamps | 评定LED灯(具)节能水平的最低初始光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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