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给出了一般电子视觉显示器、立体显示、平视显示、移动终端等电子视觉显示装置的工效学要求和测评方法,具体包括:给出了电子视觉显示器的图像质量要求和指导方针。这些要求和准则均以通用(与技术、任务和环境要求无关)性能规范和建议的形式提出,旨在为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的用户提供有效并舒适的观测条件。注1:除了本文件的参考文献部分,附录E中亦给出了一些精选的文献,这些文献能有助于解决残障人士(包括视力低下、视力退化或者无视力者)的使用需求。给出了电子视觉显示终端在不同使用环境中进行评估的光学、几何学和视觉美利体育登录入口官网方法。针对在规定的观看条件下观看立体显示图像,给出了有关如何减少潜在视觉不舒适和视觉疲劳风险的建议。双目呈现的不同图像所带来的立体显示光学刺激可能会造成视觉疲劳和不舒适。注2:有关立体显示的适宜观看条件见附录K。注3:附录J给出了数值以作为参考。注4:当需要制定其他指导准则对特定类型的立体显示图像内容或立体显示器进行要求并提出建议时,可能还需要参考ISO 9241。给出了为形成或促进双目视差而设计的眼镜式立体显示的人类工效学要求。这些要求规定为性能规范,旨在确保有效和舒适的用户观看条件,并减轻因佩戴眼镜观看立体显示图像所引起的视觉疲劳。为进行设计评估将提供测试方法和计量学、服从一致性测量和标准。测量程序请见附录 M 。使用立体显示的眼镜可应用于许多场合,主要关注商业和家庭娱乐用途(即看电影、玩游戏等),所以仅指定黑暗环境。关于显示技术的更多细节请见附录N。给出了平视显示装置(以下简称平显)的工效学设计要求和工效学测评方法。给出了移动客户端显控界面工效学设计原则和设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一般视觉显示终端、平视显示装置、移动客户端显控界面、立体显示的图像内容以及立体显示器的设计、开发以及供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