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PTED_FROM:EN 609-2:1999+A1:2009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安全要求及其验证,用于设计和构造带有水平螺钉的螺旋分割器,该分割器设计用于由一名操作员分割木材,与所用动力源的性质无关。对于用于木柴/木材分割机的两用圆锯,本标准仅涵盖圆锯的木材分割器部分。有关木柴锯,请参见 prEN 1870-6:1997。本标准描述了消除或降低使用风险的方法。此外,它还规定了制造商应提供的安全工作实践信息类型。附件 A 中给出了所处理的重大危险清单。附件 A 还指出了未处理的危险。本欧洲标准主要适用于标准发布日期后制造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