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通过测定经阻燃化学处理的木材及木质产品试样在92%±2%相对湿度和27℃±2℃试验条件下含水量的方法,以确定其吸湿性。
本文件所述结果对于识别具有低吸湿特性的处理工艺具有重要意义,并可用于确定特定处理产品在服役环境中的暴露限制。
本文件所述结果亦为建筑规范及室内用阻燃处理木材的其他规范中相关要求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本文件中的说明性注释和脚注(表图和表格除外)不作为本文件的要求。本文件提供的数值分别以国际单位制(SI)和英寸-磅单位制表示,两者应独立使用,不得混用。
| 烘箱 | 空气循环和通风的烘箱,能够维持217±4°F [103±2°C]的温度 |
| 称重天平 | 能够以±0.2%的精度称量试样的天平或秤 |
| 调节室 | 具有空气循环功能,能够维持在81±4°F [27±2°C]和92±2%相对湿度的条件 |
Copyright ?2007-2026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
页面更新时间: 2026-08-11 14:42